乌兰讯“什么也别说了,走,我给你们开门,带你们去腾房”。被执行人包某说道。这是近日发生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现场的一幕。
原来,2014年底,包某向银行借款80万元,期限为一年,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到期后包某并未还款,银行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其诉至法院,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包某依然未履行还款义务。之后,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发现包某名下有两处商铺,经评估,认定其价值与包某所欠债务相当,银行也同意以房抵债,但包某声称“房在人在!”,拒不腾房。面对此情况,办案法官先后到包某住处,为其释法析理,并且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最终在办案法官耐心细致、有理有节的调解下,包某主动来到法院,表示愿意给银行腾房。 (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