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为全面加强自治区公安厅群团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审核批复和公安厅党委批准,近期,自治区公安厅召开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第四次女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女警代表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安厅第一届团委和第三届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第二次团员代表大会、第四次女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次女警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和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选举产生了公安厅第二届团委委员、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暨第一届女警协会理事。
当天召开的公安厅第二届团委、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暨第一届女警协会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安厅第二届团委书记、副书记及第四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暨第一届女警协会会长、副会长,明确了各委员(理事)分工。新当选的公安厅团委书记李琳、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暨女警协会会长张截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这一鲜明的政治属性,坚决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党委、公安厅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广大青年、妇女民警、辅警中。要全面加强青年队伍这支生力军建设,以锻造过硬的班子、过硬的集体、过硬的队伍焕发公安厅团委昂扬向上的时代风貌。要高质量做好新时代公安妇女工作,加大对女警身心健康保护重视力度,切实维护好女警权益,努力引导广大妇女民警、辅警在平凡的岗位中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戴思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