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讯漫长的旅途中喝酒打发时光本无可厚非,但是,在列车上醉酒后扰乱秩序,损害他人财物,就一定会被严惩。近日,锡林浩特铁路警方查处了一起列车上酒后滋事案件。
2月11日晚,由呼和浩特东开往乌兰浩特站的1818次旅客列车上,一名醉酒男子在车厢内大声喧哗,严重扰乱了车厢秩序,列车工作人员立即报警,乘警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
乘警到达现场后,一名男性旅客浑身酒气,指着另一名旅客进行辱骂,并试图冲向该旅客,见此情形,乘警会同列车工作人员先把该醉酒旅客与其他旅客隔离开。
经了解,该违法行为人名叫德某,自呼和浩特东站上车后便一直独自在座位上饮酒,无同行旅客。德某当时已处于醉酒状态,与一旅客产生争执后,德某夺下对方手机砸在车厢地上。为了保护旅客及德某的人身安全,值乘民警决定对德某进行交站处理。
2月11日23时55分,列车到达正镶白旗站,值乘民警和正镶白旗车站派出所民警将德某交接,因德某仍处于醉酒状态且情绪激动,民警对其采取约束至酒醒的保护措施。
次日,德某酒醒后非常后悔,对自己在列车上损毁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德某因涉嫌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徐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