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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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4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3-07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王燕俊:

本院受理原告张勇珍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高林:

本院受理原告张鑫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李憬光:

本院受理原告息荣刚与被告呼和浩特市思必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国栋、李憬光、宋广清买卖合同给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王存标:

本院受理的殷默涵与王存标、许振华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殷默涵申请对《房地产买卖契约》第四页左下方甲方处“殷默涵”以及附件一左下方甲方处“殷默涵”是否为申请人所书写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参加摇号选取鉴定机构程序、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告知书及领取鉴定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三楼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告知书;于选定鉴定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鉴定,逾期不到不影响鉴定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鉴定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自鉴定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刘威:

本院受理原告刘一帆诉被告刘威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冯虎威: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连雪飞、连利生与被执行人樊江华、冯虎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中,异议人(被执行人)樊江华对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已审查终结。本院作出(2023)内0102执异2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异议人(被执行人)樊江华的异议请求。因异议人(被执行人)樊江华对执行裁定书不服,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内0102执异26号执行裁定书和复议申请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复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王磊、臧艳山、张京: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磊申请执行臧艳山、张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臧艳山、张京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影南街124号3号楼4单元2层4号的房屋进行第一次拍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影南街124号3号楼4单元2层4号的房屋。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臧艳山、张京。拍卖机构: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络拍卖网址:https:/sf.taobao. com/0471/01。联系人:陈轶隆。联系电话:0471-6322059、6322061,评估价为2042822元,一拍降价幅度为20%,一拍起拍价为1634257.6元,竞价增加幅度为2000元,保证金为163425元。需要了解上述拍卖情况,请直接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白程文:

本院受理的郭爱剑与白程文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案,郭爱剑申请对自身:1、因本次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2、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3、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通知派员(携授权委托书)到本院司法鉴定技术室参加摇号选取鉴定机构程序、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告知书及领取鉴定报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3楼摇号室选择鉴定机构、领取确定鉴定机构告知书;于选定鉴定机构后的第5日10时进行鉴定(查体),逾期不到不影响鉴定工作继续进行。公告期满后30日内领取鉴定报告,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如对鉴定报告有异议,自鉴定报告送达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杨洋、李晓妍及实际占有人: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天诚电梯有限公司、李朝晖、李晓妍、杨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已对被执行人杨洋名下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景院2号楼1层2单元103号房屋进行评估。现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即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估价1440661.00元、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估价1930083.00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估价1628829.00元。对被执行人李晓妍名下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双树商业街赛罕分局宿舍5号楼3层2单元东户房屋进行评估。现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即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估价1026189.00元、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估价923392.00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估价733698.00元。本案现已进入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公告送达(2023)内0102执恢91号拍卖通知书、拍卖裁定书,通过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被执行人杨洋名下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景院2号楼1层2单元103号房屋,评估价为上述三家平台均价1666524.00元,一拍降幅15%,一拍起拍价为1416545.00元,竞价增价幅度为3000.00元,保证金数额为140000.00元。一拍流拍将进行第二次拍卖,二次拍卖起拍价将以一拍流拍价降价15%,竞价增价幅度为3000.00元,保证金数额为140000.00元。通过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被执行人李晓妍名下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双树商业街赛罕分局宿舍5号楼3层2单元东户房屋,评估价为上述三家平台均价894426.00元,一拍降幅15%,一拍起拍价为760262.00元,竞价增价幅度为3000.00元,保证金数额为70000.00元。一拍流拍将进行第二次拍卖,二次拍卖起拍价将以一拍流拍价降价15%,竞价增价幅度为3000.00元,保证金数额为700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刘虎:

本院受理原告白煜赫诉被告刘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应诉。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刘强: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乐诉被告刘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应诉。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史利红: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史利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应诉。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杨丽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诉被告杨丽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应诉。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赵祯:

本院受理原告陈祎然诉被告赵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答辩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并定于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应诉。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徐志清:

本院受理原告陈翔诉被告徐志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徐志清立即归还原告陈翔借款本金人民币壹万元(小写人民币10000.00元),并支付该借款本金自2020年5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还清之日的利息;二、被告徐志清承担所有的诉讼费及原告的律师费]、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转普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刘海静: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呼铁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韩怀兵、刘海静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段军辉:

本院受理原告韩国斌诉被告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杨洪波、段军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韩媛媛:

本院受理原告候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穷尽一切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2民初10155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郭志奎:

本院受理原告杨瑞霞诉被告郭志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0万元,利息14973.37元(利息自2020年5月17日暂计至2022年4月21日按照LPR利率计算),剩余利息计算至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本息暂合计214973.37元。二、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王成全:

本院受理原告李彬诉被告陈涛、王成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10万人民币,并从2020年2月20日起(以1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年化利率3.85%)向原告支付占用资金期间利息为9450元,暂计算至2022年8月5日,之后的利息计算至本金返还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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