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新华:2012年7月18日你所欠我的材料款55657.5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所有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王春辉.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王春辉履行所有欠款。
通知人:李晓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