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2月27日,自治区本级第一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班在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开班。
这期培训班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对综合行政执法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贯彻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务实之举,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随着执法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逐步深化,面对日益复杂和繁重的执法任务,行政执法人员应避免出现“本领慌”的现象。
一是要提高“学”的能力。参加培训的执法人员都要把学习摆在突出的位置上,不断加强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使自身的法律知识素养跟得上行政执法工作形势变化的要求,将所学到的理论和知识融会贯通。
二是要提高“用”的能力。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把学习的过程变为提高思想认识、解决实际问题、开创工作局面的过程。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定要坚特“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一定要以严谨、细致、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执法案件。让每一个执法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三是要提高“钻”的能力。行政执法人员用法律的理念、法律精神去甄别案件事实,夯实证据材料,准确合理适用法律。要善于从具体的执法实践中,掌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自治区法治培训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开班仪式,自治区本级22个行政执法部门共计289人参加培训班学习。本次培训班共2天,邀请内蒙古大学等专家教授,重点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规范化理论实务、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执法监督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