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探讨凝共识立案诉服提质效调研指导摸实情精准把脉开良方强化诉调对接助企解难纾困把舵定向启新程提档升级促执行联合执行惩老赖  强制腾房护权益推出“适老”新举措  真情温暖“夕阳红”走近法院开放日  学法知法“零距离”党建业务双融合  共建共享促提升依托微信巧化解  高效便捷减诉累实地督导抓落实凝心聚力谋发展发挥审判工作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门问需解难题精准服务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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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9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24

联合执行惩老赖 强制腾房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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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锦旗赢赞誉。 谭佩珊摄

通辽讯2014年11月10日,石某以生意周转为由向葛某借款150万元,并为其出具借据一枚,约定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当日,葛某通过银行将此笔款项转至石某指定银行。借款到期后,石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为此葛某一纸诉状,将石某告上了法院。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8年5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确定被执行人石某返还申请执行人葛某借款150万元,并承担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石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葛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石某通过多种形式阻挠执行活动。经法定程序,执行法官决定执行石某的别墅以物抵债。经过精心筹备,有序安排,在公证机构、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等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联动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经过15个小时的奋战,腾空了别墅内被执行人的私人物品并妥善安置,有效维护了葛某的合法权益。 (谭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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