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为有效震慑和打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行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日前,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经侦大队抓获一名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达150余万元。
今年1月底,科尔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转来的协查线索,通辽市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
接到线索后,该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全力侦办案件。经过办案民警缜密侦查发现,通辽市某公司股东,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涉嫌犯罪。
经依法侦查证实,王某某于2021年3至4月期间,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以发票面额1.2%的价格,向某建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18张,票面金额共计1564651.00元,涉及税额156465.10元。
办案民警对王某某的活动轨迹进行细致调查后,锁定了王某某的居住地,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经讯问,王某某对其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税收的本质是无偿性的、强制性的;其用途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有公民和单位都要遵纪守法,依法纳税。
(李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