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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7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22

鄂托克旗法院审结首例涉动物“亲子鉴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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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讯近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审结了首例涉动物DNA“亲子鉴定”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孙某某均系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某村村民。2021年10月14日,王某家两岁的公牛突然丢失,后来其在被告孙某某放养的牛群中发现一头相似的公牛,于是上前质问,被告坚称该牛系自家圈养的母牛所生。双方争执不下,王某遂将孙某某起诉到法院。

在立案审查阶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关系,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最终未果。于是,王某向法院递交了司法鉴定申请,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原告王某家的母牛与涉案公牛进行DNA“亲子鉴定”。2022年11月29日,鉴定所向法院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依据现有资料和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支持原告家母牛与涉案公牛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经过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孙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王某返还公牛一头,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

此次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动物生物学亲子关系进行鉴定,是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对动物生物学亲子关系鉴定首例案件,为法官今后对类案作出公正判决提供了重要的裁判依据。

(斯琴高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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