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板讯日前,赤峰市巴林右旗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郭某某、李某某、代某某等3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
因该案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巴林右旗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制定了详尽完备的庭审预案。并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密切沟通,多方协作,严格落实了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案件如期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某、李某某、代某某等34人在明知他人转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将本人实名制银行卡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联系他人非法提供实名制银行卡配合他人转账,并提供刷脸等认证服务;被告人赵某某、万某某2人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非法为他人提供帮助。案发期间,36名被告人名下银行卡共计非法转入资金2.4亿余元,非法获利47.6万余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认证,控辩双方围绕证据的认定、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36名被告人分别作了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因该案案情复杂,案件仍在开庭审理中,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择期宣判。
(巴林右旗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