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河区大队通过劝导、警告、备案、宣传等多种方式,集中整治驾驶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行动中,民警本着“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驾驶人进行口头警告和现场教育,并给电动车张贴“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提示贴,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刘子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