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内蒙古金广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宝柯图(曾用名李斯宁)、股东赵志斌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二,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86号1-4-2。三,会议议题:1,是否同意解算公司,办理公司注销登记;2,是否同意成立清算组;3,是否同意法定代表人宝柯图(曾用名李斯宁)担任清算组组长,股东赵志斌担任清算组组员。四,对会议议题作出股东会决议。请各位股东根据本通知准时出席会议,本人确实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委托他人或委派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人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或者委派代表参加会议的,视为对公司议定事项投弃权,特此通知。内蒙古金广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