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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2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14

通辽警方破获首起假记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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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讯近年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冒充记者,利用记者特殊身份包装自己“蹭热度”,或对社会热点和敏感事件进行“炒作”,造成不良舆论影响,误导群众为己牟利,成为扰乱社会的一颗“毒瘤”。1月28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敖力布皋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立即开展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不法分子冒充媒体记者,以寻亲为由进行采访,对群众进行敲诈的案件,这是通辽警方破获的首起假记者案。

1月28日,敖力布皋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称自己是某电视台记者,来为他人寻亲,到他家里肆意录像并有敲诈钱财的行为。民警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经确认身份后,警方将林某抓获归案。此案中,该人长期使用所谓“某电视台记者”的身份,以虚假的“寻亲栏目组”名义开办非法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打着“寻亲”的旗号,肆意从事新闻采编,虚假宣传,并以此为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经查,林某自2018年以来,私自伪造记者证,并持假记者证对外开展非法采访活动。

据办案民警介绍,林某在进行非法采访活动时,如被采访人要求其出示采访证件,他就用“假记者证”来搪塞;在受到质疑时,林某反而大声呵斥对方故意阻挠采访,以此蒙混过关。

该案中,林某创办“某某传媒公司”后,陆续结识多名相关人员,打着某电视台记者等多名号多头衔的“虚假身份”,便于其进行欺骗活动。

民警立即联系通辽市委宣传部,请求对其身份进行核实。市委宣传部迅速联系通辽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其身份进行核实。确认该人曾确实是某单位的摄影记者,但因种种原因该人在几年前已被辞退。

通过对林某深度调查发现,其多次以不同媒体人的身份对自己进行包装,从而达到更好伪装自己的目的。对此情况,民警立即联系通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尔沁区分局的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研判其违法行为。根据案情研究决定,将林某违法案件依法移交至通辽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科尔沁区分局办理。

(赵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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