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领取保险许可证公告关于解除呼和浩特市明和阳光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杨某国签署的《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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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8期:第1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2-07

关于解除呼和浩特市明和阳光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杨某国签署的《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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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杨某国(身份证号152634****11231516)与呼和浩特市明和阳光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2016年2月3日签署了《呼和浩特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合同》(编号M H-013)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杨某国承租我公司车牌号为蒙AY4613的营运车辆,租期八年,现因杨某国欠缴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之间的承包费合计15606元,经我公司多次催要均无果,其行为已经严重讳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第十条等,解除我公司与杨某国的合同,自公告后30日内请杨某国与我公司联系办理解除合同事宜,逾期,上述合同解除.公告人:呼和浩特市明和阳光出租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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