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经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2个小组、制定2个工作方案、出台3份规范性文件,规范执行各项工作,加大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度。
一是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院领导为副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确保在年底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制定《“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实施方案》,以坚持“一性两化”“四个基本”“三个90%和一个80%”为工作目标,使人民群众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有效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合力,凝聚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出台《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的意见(试行)》,按照第三方评估要求,对下级法院办案系统的应用、执行案款清理和管理、督办案件情况、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五大方面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公正与效率,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四是出台《关于开展协同执行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使用市内辖区法院执行力量,协同、帮助基层法院有效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五是出台《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细则》,从案件管理、网络查控、司法拍卖、执行信访、案款管理、失信惩戒等13个方面,对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进行细化管理,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规范执行工作。 (王瑞敏赵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