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高峰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闫高军、郭秀英:
本院受理(2022)内0207民初3812号原告包头市忆恒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内蒙古卡乐思稀土环保颜料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片儿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瑞诚彩印有限公司、包头市高峰塑料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包头市彩红塑料有限责任公司、毕建华、闫高军、郭秀英、殷春辉、周少霞、殷霞霞、郝亮、毕国华、许贤荣、曹雁芳、柴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207民初38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余佳荣、李彬、宋立林、贾丁川:
本院受理案号为(2022)内0207民初2059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头市九原区支行诉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余佳荣、李彬、宋立林、贾丁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东三楼第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潘金泉:
本院受理的原告关永刚与你、第三人李常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至法院: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履行保证债权23000元;2、本案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3月21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3年1月31日
刘红伟、王铭: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简称招行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刘红伟、王铭、李霞、芦瑞军、李芳、王春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643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刘红伟、王铭、乔宇、王平、宁彦平、宋玲、董焕生、李志萍: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分行(简称招行呼和浩特分行)与被告刘红伟、王铭、乔宇、王平、宁彦平、宋玲、董焕生、李志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643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郭海燕、薛二小、张海海、刘秀林、王建军、赤秀青: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海燕、薛二小、张海海、刘秀林、王建军、赤秀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2068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王依伦: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诉被告王依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王依伦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9040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内蒙古廷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拥军诉被告内蒙古廷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管网维护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内蒙古廷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0201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张利军、秦薇薇:
本院受理的原告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服务中心与被告张利军、马飞跃、秦薇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15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倪灵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佟广进与被告倪兴辉、倪灵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15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段宇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洪垒与被告段宇杰合同纠纷(立案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156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张会鹏:
本院受理的原告武学兵与被告张会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内0105民初157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高伟:
本院在执行王敏与高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内0105执2889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查封财产清单、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高伟的银行存款104220元及其相关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呼和浩特市福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利荣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190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樊俊梅、李俊德:
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1372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陈文隗:
本院受理代富俊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4号执行通知书(要求你们立即执行)、限制消费令、开庭传票、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三合一),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刘三毛:
本院在执行赵永威与刘三毛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内0105执188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查封财产清单、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刘三毛的银行存款52640元及其相关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刘三毛:
本院在执行杨珍平与刘三毛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280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查封财产清单、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刘三毛的银行存款17056元及其相关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刘三毛:
本院在执行张保德与刘三毛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内0105执24号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查封财产清单、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刘三毛的银行存款139346元及其相关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徐锐军、白玉凤、贾慧宇:
本院受理上诉人施炳丽与被上诉人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和林格尔支行、徐锐军、白玉凤、贾慧宇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民终4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秦继平、高花娥、秦克英: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利民支行诉秦继平、王辉、高花娥、秦克英、魏宽平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802民初5290号、5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石宽连、庞桂林、石怀宝:
本院受理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诉李贵、石宽连、庞桂林、石怀宝、赵瑞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802民初5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刘有亮、赵瑞霞:
本院受理的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三鹿支行与被告刘有亮、赵瑞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207民初40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党改荣、党美玲、牛永清、苗卫东、高月英:
本院受理的原告包头市南郊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党改荣、党美玲、牛永清、苗卫东、高月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207民初31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乌弄其、乌日嘎、娜布其、达来巴特尔、额尔登朝鲁:
本院受理的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学路支行与被告乌弄其、乌日嘎、娜布其、达来巴特尔、额尔登朝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207民初32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
王星、王二柱、胡巧玲:
本院受理的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科学路支行与被告王星、王二柱、胡巧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207民初32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