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求新蓄势而谋  良法善治勇立潮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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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1期:第08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18

变革求新蓄势而谋 良法善治勇立潮头

———包头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亮点工作大盘点

本报记者王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位于祖国正北方的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绘就了一幅幅良法善治、平安和谐的包头新画卷。

2022年,法治包头再添靓丽“新名片”,包头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自治区唯一入选城市,并获评2022年度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

人民调解。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执法检查。

行政复议。

政务服务接待窗口。

顶层设计绘就法治建设“新蓝图”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经济社会发展,更关乎民生福祉保障。包头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示范创建引领,不断推进组织机制体系建设,走出了一条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路径。

包头市坚持把建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和提升包头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紧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围绕依法决策对人民负责、依法履职为人民服务、行政权力受人民监督、工作效果让人民评判的工作思路,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配套出台《包头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进行重点部署,明确重点任务39项和保障机制5项,配套制定重点任务分工表,细化任务290项,明确牵头部门单位57个,叫响到2025年包头市本级创建国家示范成功、80%的旗县区创建成为自治区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旗县区的口号,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之路上踏下了一个个坚实有力的足迹。

纾困解难构建政企沟通“新桥梁”

2022年,包头市委、市政府连续举行5场政商恳谈早餐会,市委书记、市长邀请企业家代表共进早餐,“面对面”聆听企业需求,“零距离”为企业纾困解难。

在自治区率先上线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监督平台,建立“营商环境码上监督”体系,全方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充分发挥“1+10+N”企业微信群作用,企业遇到困难问题在“群里”交办,地区、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群里”领办,市、旗县区领导“线上线下”督办,零距离对接服务,高效率处理问题,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更加完善,“包你满意”营商环境品牌更加响亮。

科学决策筑牢权力运行“防火墙”

成立了自治区首个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对市政府研究事项、行政决策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全年审核市政府各类文件、合同、协议等800余件。出台了包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行政出庭应诉达100%、推行司法局长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出台了市政府法律顾问聘用办法等系列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旗县区及市直部门文件审核2600件次,有力保障了政府活动于法有据、决策程序依法履行、决策内容依法合规。

探索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出台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制度,制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城区自来水和污水处理收费、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地区经济发展的8项决策事项纳入清单,督促各地区、部门备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9项。

柔性执法包容审慎尽显“人情味”

在自治区率先推进规范涉企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柔性执法工作2.0版,公布市本级“免罚轻罚”事项635项,涉及案件8000多件、金额780多万元。

为落实和规范行政合规工作,包头市拟订了自治区第一部《行政合规指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编制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80条高频违法事项被纳入清单,各部门开展合规指导7000多件次;公布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47项;完成第三轮证明事项清理,市本级保留证明事项由71项减少到11项,为全区最少。

精准执法提升民生领域“安全感”

组织开展“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食品药品安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违法案件771件,罚没款3018.18万元。预包装食品、药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你送我检”“你点我检”活动被中国市场监管报宣传推广。

组织开展冬春季空气质量保障、危废在线“两打”等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移送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41件,罚款874.73万元。制定了自治区固废领域首个地方标准,实现了工业固废全过程、闭环式、智能化监管。2022年,包头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3天,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名列第一。

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市场领域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互联网+电子处方”“电子监管+阳光充装”智慧监管,生态领域基本实现物联网监控、卫星定位、无人机航拍等多种新科技联合监管,发放自治区首张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电子营业执照和首张电子处方。

多元解纷化解人民群众“烦心事”

探索开展“区块链+在线调解”“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公证调解+司法确认”、背靠背调解等多种调解新模式,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9万件,同比增长6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法院系统快速审结劳动争议、劳务合同纠纷案件1770件,审结住房、医疗、消费权益保障等纠纷案件2001件,诉前调解案件26785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把“流动仲裁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变“坐堂审案”为“流动仲裁”,全年处理劳动仲裁案件6861件,审结6669件,结案率达99.49%、调解成功率达81.63%,为劳动者追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6960万元,该项工作经验做法被全国推广。

推进“包头义警”建设,组建369支,23053人的义警队伍,不断开创基层社会治理新局面。

多方监督织密行政权力“安全网”

包头市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评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90项、政协委员提案442项,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2022年实施审计项目64项,查出各类问题金额13.07亿元,处理处罚4.4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4140万元,移送问题线索31个;推出“单位内控码”和“业务内控码”,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定位内控执行差异,包头市被自治区确定为唯一的盟市内控信息化建设联系点,该经验、做法被财政部向全国推广。

建立“包头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对执法流程的全过程监督,并印发《包头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

数字赋能打造智慧城市“快车道”

制定数字政府三年行动方案,部署完成城市大脑能力平台和“一网统管”试点,“蒙速办”上线高频应用420个、“掌上办”上线服务事项2349个,打造“包你满意”的“移动办事之城”。

全市新增18个“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公开受理和解决群众、企业在大厅办事时遇到的“疑难杂症”。

“包头市以1+1+N模式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案例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社会共治智慧监管平台经国家工信部评审,分别被评为全国数字政府“示范案例”和“优秀案例”15强。

灵活督察打好督办整改“组合拳”

创新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提示督办制度,强力实施“地区、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双通报双推送,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公正文明执法、政务诚信等重点任务和短板弱项,向9名副市长和45个地区部门主要领导发送提示函,发送各类提示函300余份,涉及提示信息1000余条,对工作推进缓慢、问题明显的单位及时下发督办函200余份,推动2020年以来司法建议全部回复完毕,纠正废止问题文件1件,督促整改行政执法案卷30余卷,实现了定制式提醒,项目化推动,真正让领导干部关注法治、部署法治、推动法治。该经验、做法被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向全国推广。

述法评议晒出履职报告“成绩单”

组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局等7家单位现场履职评议,68家单位进行书面履职报告评议。

印发《关于规范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提升法治政府报告规范化水平。截至目前,市本级,9个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及36个政府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全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包头法治公园获评“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包头市荣膺全国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表现优秀城市、荣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复核优秀城市、获评“2022中国领军智慧城市”,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包头广播电台、包头市昆都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被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2023年,包头市将继续深化“有解思维”,以愚公移山的志气、滴水穿石的毅力,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持续巩固扩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贡献包头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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