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时,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努力化解腾退障碍,经过两次以物抵债程序,案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该案最终虽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但申请人却为呼和浩特市中院执行法官的敬业精神点赞。
2016年1月,安某因借款合同纠纷持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市中院立案执行李某等三人,申请执行标的金额1900余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屋两套,扣押屋内工艺品、家具等物品。查封房屋经司法拍卖流拍后,申请人于2019年12月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因不足抵顶全部债务,且扣押物品正在评估不能处置,故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扣押物品完成评估后,安某于2022年3月再次申请法院司法拍卖,但因无人竞拍流拍,遂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
此案由于长期无法与被执行人直接取得联系,且以物抵债的房屋内有价值无法评估的古塔一座,能否妥善移动保管将影响到后期房屋及物品的交付,这令执行法官十分为难。为切实推动案件进程,执行法官数次到派出所、社区、小区走访,主动与卫健委、公安局等部门对接,查找被执行人行动轨迹。经过多方打听,执行法官终于联系到了被执行人,一番沟通后,被执行人表示将尽快移走古塔。
经执行法官、司法警察现场监督被执行人拆卸搬运古塔,最终向申请人交付房屋及其他物品。申请人表示,法官多方走访联系到被执行人并顺利交接房屋物品,让多年心病终于有所缓解,感谢法官排除困难为民办事。
两次以物抵债,使得申请人部分债权得以实现,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但因该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较大,以物抵债也不足以实现申请人的全部债权,且执行法官全方位查找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再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于终本案件,法院还将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并告知申请人查询结果,对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将及时恢复执行。同时,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也可以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郝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