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服务大局维护正义护航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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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0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17

强化监督服务大局维护正义护航发展

———聚焦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袁雪英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1月13日,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过去的五年,是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五年,自治区检察机关着力破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稳进提升。

李琪林向大会作检察院工作报告。袁永红摄

聚焦服务大局助力高质量发展

围绕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探索实践“内蒙古生态检察模式”。着眼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与行政执法机关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共治格局,“林长、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协作,开展了“保护黄河”“河湖清四乱”“守护北疆草原林地”等专项监督,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草原、湿地188.3万亩,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1万亩。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59986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洗钱犯罪3437人。因时因势服务疫情防控,及时出台文件指导各地准确把握涉疫案件法律政策,严格法律适用标准,筑牢抗疫法治防线。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985人,较前五年上升23.1%。持续做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2018、2021、2022年相继发布检察政策和具体措施,努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依法不捕、不诉或者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51家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促进完善企业管理机制、依法守规经营,以容错纠错护航企业发展。会同公安机关连续4年清理久拖不决涉企“挂案”44件,解除企业发展羁绊。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对229名社区矫正对象,准予其临时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以弹性监管释放司法善意。

将诉源治理贯穿检察办案各环节,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呼和浩特等地推广使用电子手环监控、赔偿保证金提存等非羁押监管措施,在精准监管下体现司法温情。参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深入落实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针对快递物流、金融信贷、社区矫正、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882件,促进堵漏建制、源头防范。

聚焦司法为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起诉扶贫领域“微腐败”131人,向因案致贫返贫的2935个受害家庭发放救助金5132万元,较前五年增长4.8倍。紧盯群众身边的侵权案件,严惩网络诈骗、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高空抛物、窨井伤人等威胁“钱包”“舌尖”“头顶”“脚下”安全犯罪,从严起诉2403人,让群众生活更安心。开展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116人,追赃挽损675万元。检察机关协力追赃挽损,并督促社保部门完善养老保险办理和监管制度。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合力扶残助残。

及时跟进群众司法需求,在各盟市开通“检察直通车”,把司法服务送到农牧民“家门口”。以“如我在诉”用心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收到的93343件群众信访按时答复、及时办理。以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为目标,全面实行“包案+听证+救助”工作机制,到基层检察院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办理,力争首办即化解。对有较大争议的案件,组织听证3943件,让公平公正可见可感。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针对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060人,较前五年增长5.4倍。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034人,适用率由2018年的10.1%上升到40.5%。坚持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起诉较严重犯罪未成年人2657人,较前五年下降48.2%。积极参与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促推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会同教育、公安等部门落实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与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合力构建社会化保护大格局,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聚焦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严把刑事诉讼第一道关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118个,监督立案、撤案5141件,较前五年上升12.5%。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13175人,不诉7931人,较前五年分别上升29.7%和156%。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643件,较前五年上升75.7%。强化对计分考核、病情鉴定等关键环节的实质化审查,坚决纠防“纸面服刑”。对“百名红通”人员白静贪污案,准确把握违法所得证明标准,提出全区首例没收违法所得申请,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从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26人,维护清朗的执法司法环境。

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建立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全面把握案情,提升监督质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822件,抗诉改变率较前五年增加11.7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10件,法院采纳率较前五年增加19.5个百分点。持续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对案款发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3450件,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258人,助力破解“执行难”。连续四年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会同公安、法院健全防范、发现、制裁工作机制,监督纠正“假官司”190件,起诉相关犯罪207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82件,监督纠正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形6557件,较前五年分别增长18倍和113倍。对一些诉讼程序终结但当事人仍然不服的案件,自2019年起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304件,其中讼争5年以上的40件。

认真履行公益守护者责任,公益诉讼全面推开五年来,深耕细作“4+9”法定领域,立案公益诉讼29936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3件。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诉前程序结案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比例达到96.7%,以最小司法投入争取最佳社会效果。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源头治理、系统解决。构建协同共治格局,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强化协作,积极打造公益志愿者团队、公益守护人驿站,促进全社会形成关心公益、参与公益、支持公益的良好氛围。

聚焦队伍建设打造担当检察铁军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融合推进政治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筑牢对党忠诚政治品格。以创建“最强党支部”为引领,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将“忠诚、尚法、包容、坚韧”检察精神融入履职,全区259个集体、141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为民司法的良好形象。

大力推进专业素质能力建设,把“客观公正立场”“双赢多赢共赢”“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新时代检察理念融入教育培训,加快理念更新。

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不当交往、违规吃喝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将警示教育、以案促改融入日常。

过去五年,伴随着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发生新的历史性变革,现代化内蒙古建设深入推进,全区检察工作实现了检察理念变革、职能体系重构、内设机构重塑的巨大变化,正在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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