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民心民意恪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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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6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17

紧扣民心民意恪守公平正义

———聚焦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袁雪英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1月13日下午,在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391.8万件,审结386.5万件。2022年,克服疫情连续冲击带来的严重困难,全区法院上下一心,争分夺秒快办案,多措并举办好案,办案质效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全年收案86.7万件,结案81.3万件,结案率93.9%,人均结案226件,结案率排名从2017年底的23位跃升至全国第6位,案件结收比全国排名第1位,一审服判息诉率全国排名第10位。

杨宗仁向大会作法院报告。袁永红摄

保障“两个屏障”建设更加有力

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围绕自治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一湖两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工作,制定司法保障措施,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织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网。全面推行环境资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3万件,审结涉林草刑事案件988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五年来,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9万件,判处罪犯17.2万人,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保障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决战决胜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20件1.06万人,财产处置到位75.9亿元,处置到位率84.4%,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建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督办机制,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2755件4220人,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依法对134件案件的18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专项整治,不允许任何人有法外特权。

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更加有为

全方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理念转变,出台《依法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机制43项,推出涉企诉讼“绿色直通车”、减缓诉讼费、设立“驻企法官工作站”等惠企举措,构建对企全流程“开门纳谏”长效机制,以法治力量助力企业发展。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制定规范涉企刑事案件审判的实施意见,判决企业家无罪案件24件44人,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信心持续提振。

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企业留下来、发展好。出台《关于为中小微企业依法提供缓交、减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工作指引》,不让困难企业打不起官司。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行为,共执结案件2.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8.7亿元,一批困扰企业经营发展的“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有效执结。主动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拓展线上办案、网上立案、线上调解、云上开庭、电子送达,确保诉讼服务“不打烊”、案件审理“不停摆”。

深度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司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妥善审理涉农涉贫案件,积极化解涉贫领域矛盾纠纷,全区法院先后选派300余名干警担任驻村干部,深入基层参与脱贫和对口帮扶工作。发挥“跨域审判+”、巡回审判车、诉讼服务110、马背法庭等优势作用,定期深入田间草场、牧民毡房开展巡回审判、入户调解、以案说法、以事普法,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完善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切实实施民法典,五年来,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8.6万件,其中涉及就业、教育、医疗等案件15.8万件,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开展“根治欠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帮助农牧民工追回“血汗钱”4.21亿元,让劳动者劳有所得。深入推进家事审判,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制度,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安定。

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2022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养老诈骗案件22件,涉案金额24亿元,坚决守护百姓“养老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92件2642人,封存犯罪记录,进行回访帮教,用司法温情为孩子们擎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强力推进执行攻坚,连续开展“草原雄鹰”“凛冬亮剑”等专项执行行动,五年来,共执结案件133.5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27亿元。上线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制裁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的犯罪行为,审结相关案件222件,256名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

办案质效提升更加稳健有力

狠抓案件质量。将审判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2018年以来,通过聚焦聚力审判能力建设,全区法院案件审理程序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反映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统一的二审改判数、发回重审数明显下降。建立类案、串案、新类型案件研判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评查,优化审判质效评价体系,因时因势研判指导,确保案件质量。2022年,进入法院审理的案件有90%通过第一次审理就服判息诉。

提升办案效率。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实施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全区法院案件平均办理天数较2018年缩短27天。坚持高效便民原则,建成覆盖三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乌海市等52家法院建立“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站”,提供网上立案、申请调解等一站式诉讼服务,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实现全流程“掌上办”,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搭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平均每小时就有近30件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

注重办案效果。强化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让正义看得见、讲得明,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民主权利,80%以上的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都有人民陪审员参审,让审判更加贴近社情民意,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开展“院长带头下基层、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帮助群众了结案件、解开心结。

助力“法治内蒙古”建设更加高效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审结行政案件5.1万件,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出台《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指导意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大量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有效促进案结事了。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责清单制度,落实差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深化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围绕审判工作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出台院庭长办案、案件质量评查等20余项审判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四类案件”识别监管平台,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向数字技术要司法生产力,全区法院建成数字化科技法庭1420个,深度应用庭审语音识别、卷宗图像识别、文书自动生成、庭审职能巡查等技术,让法官事务性工作减轻20%以上,庭审效率提升15%以上。坚持主动作为、先行先试,2022年,建成“内蒙古法院区块链证据核验中心”,累计上链存证2438.6万件,上链核验证据5.5万次,电子送达司法数据上链100%,实现了从推广覆盖面、应用场景设计、证据验核次数、制度建设等全面推进。自主定制研发内蒙古法院大数据平台,累计汇集769.7万件案件信息,每年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约1万张,让大数据跑出办案“加速度”,真正实现“一屏看全区、一网管全程”。

五年来,法院工作从理念到实践、从体制到机制、从能力到作风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实现了长足发展。

2023年全区法院继续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努力推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助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扎实有效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实践的进程中展现司法新担当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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