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庄严法槌  坚守正义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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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9期:第061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13

手握庄严法槌 坚守正义蓝天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风采录

本报记者刘琪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先锋

岁月如歌砺壮志,青春无悔竞风流。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身着黑色法袍,端坐于审判台上,表情严肃,目光如炬,清脆的法槌声,是他们办案时严谨心扉的写照;胸前镶嵌的一抹红色,是他们秉公执法、公平正义的符号。他们心怀深厚的司法为民情怀,严格认真办好每一件案件———他们就是包头稀土高新区法院的法官们。

从立案到送达,从审判到执行,他们时刻不忘司法为民的初心;从黎明到黑夜,从严寒到酷暑,从青丝到白发,他们无时不刻不在践行着公正司法的使命,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挚爱的司法事业。

吴燕:练好“金刚钻”勇当“领头雁”

吴燕,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到民、商、立、刑庭从事审判管理工作,32年来,吴燕时刻把一名人民法官的情怀深深融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之中,她用青春、热忱与能力践行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2022年任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院长以来,吴燕立足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她的带领下,该院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修订16项制度,制定“335工作法”,为稀土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总结诉源治理“1234”工作法,实现25个法官工作站辖区社区全覆盖,引进7家律所近百名律师参与诉前调解,形成了“法官+律师+N”的专业化市域治理新动力;所有法庭实现云上庭审和语音识别,3个法庭完成“智慧法庭”建设,1个法庭更打造为集政法专网、法院专网、互联网为一体的“融合法庭”,让群众“不见面”“不用跑”便能完成各类诉讼程序,依托信息技术带来的改革红利不断提高审判效率;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精心打造“文化长廊”,开展形式多样的法院文化活动,建设功能丰富的文化设施场地,形成了具有高新区法院特色的文化阵地。

多年来,吴燕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内蒙古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内蒙古“十佳”法治人物、内蒙古自治区劳动模范等二十余项殊荣。一份份荣誉,承载的是多年的辛劳与付出,更是吴燕初心如磐、使命担肩的生动诠释。

权静:妙笔能生花 丹心写忠诚

权静,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法官。自参加工作以来,她迎难而上,积极承担各项工作职责,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充电蓄能,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曾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调研先进个人。被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联合授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

权静大力推进多元解纷平台建设,成效显著,针对高新区物业合同纠纷案件集中频发的情况,在高新区辖区“一镇、两办”设立物业巡回法庭3个,与高新区建设局建立物业调解中心,指派专业法官专职负责案件的诉前调解及审理工作,着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在做好审理大量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同时,权静还注重调研宣传工作,鼓励干警撰写各类简报30余篇,组织干警承担最高人民法院调研课题一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课题一项、包头中院调研课题两项。

多年来,权静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肩负起公正审判的重任,谱写了青春无悔的奋进篇章。

李震霖:行不改初心 仰无愧青天

李震霖,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从事审判工作30余年来,李震霖情系于民、忠诚敬业,清正廉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彰显出新时代有信念、有担当的法官形象。多年来,李震霖在平凡的岗位上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辖区群众和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他曾多次荣获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荣获2012年社会管理治理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个人三等功一次。

王春霞:倾心解纠纷 为民办实事

王春霞,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三级法官。2022年以来,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46件,民商事案件40件。

多年来,王春霞根植于人民群众,在工作上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树立起了人民法官忠诚履职担当的良好形象。

她将法律理论与审判执行实践相结合,在办理案件中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取信于民。她始终秉持着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一心为民的奉献精神,为团队开新局、谋新篇、创新绩,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曹波:甘当“老黄牛”踏实勤耕耘

曹波,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从“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到“老牛亦解韶光贵,不待扬鞭自奋蹄”,在近30年的法院工作中,曹波始终扎根审判一线,凭借着丰富的审判经验与办案智慧,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诠释着法院人的初心使命。

2008年,曹波被包头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2020年,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

赵国艳:善断“家务事”做好“贴心人”

赵国艳,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三级法官。多年来,她深耕家事审判事业,所办理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均予妥善化解,无信访、缠访事情发生。

根据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赵国艳深入研究婚姻家事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撰写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实务分析》《浅析移动互联网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影响》等多篇论文,并先后荣获包头市法学会第二届法学论坛优秀奖,内蒙古法律文化论坛优秀奖。

2021年12月,因婚姻家事案件审判业绩突出,赵国艳被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授予第五届全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22年6月被自治区高院授予“全区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王欣:怀赤诚之心 传司法温度

王欣,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三级法官。从业12年来,她从办事员、书记员、法官助理到法官、主任、庭长、审委会委员,无论身处哪个岗位,她都能够立足本职工作,以一颗赤诚之心、守护司法的公平正义,传递司法温度。

多年来,王欣坚持严格公正办案,深挖每一处细节,求证每一个真相,让农牧民群众时时、事事、案案上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她积极投身基层治理,主动融入群众,用乡亲们熟悉的语言、听得懂的方式释法说理,为农牧民群众带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截至目前,她承办、参与审理的800余件案件,无一例冤假错案、无一起违法违纪举报,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责任和担当。

谢莉:敬业勇担当 奉献践初心

谢莉,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耐心倾听、细致释法,是她的工作常态,敬业担当、主动作为是她的精神状态。自2017年入额以来,谢莉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365件,平均审理天数40天,裁判结果被诉讼各方所信服。面对高强度的工作量,她从无怨言。疫情防控期间,她通过互联网积极开展“云庭审”,确保了疫情期间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20年,谢莉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2021年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蒙马奔腾”审判之星,2021年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

赵国栋:守初心使命 护司法权威

赵国栋,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三级法官。2010年入职法院以来,从政治处工作开始,到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再到执行局担任员额法官,他一直致力于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

从事执行工作以来,在每一件执行案件中,他都竭尽全力做到执行措施到位、执行行为规范、执行质效双优,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开展善意文明执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20年3月,赵国栋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22年,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岗位之星”称号。

韩芳树:心怀法治梦 柔肩担重任

韩芳树,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三级法官。2013年,怀揣着对法官职业的崇高敬仰,韩芳树毅然决然地踏入法院的大门。从书记员、法官、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从民庭、行政庭、刑庭、立案庭到执行局,十年来,她扎根基层、不断历练,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大幅提高。当事人送的锦旗是她的骄傲,当事人无以言表的感谢是她的精神食粮,她的成就感来自于每一个圆满解决的司法案件。

2017年被包头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2020年被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白春生:走群众路线做人民法官

白春生,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一级法官。2007年9月份,通过公务员考试,白春生进入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从执行局内勤干起,到民事审判庭工作再到入额法官,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一路走来,白春生不断完善自我,不断精进业务,逐渐成为了办案的行家里手。

针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白春生主动带着案件进社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联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调解员根植于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将大量涉及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案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同时,坚持审理案件、宣传法律并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赵美丽:忠诚耀法徽倾情护民生

赵美丽,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从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从教书育人到惩恶扬善,改变的是工作岗位,不变的是服务人民的初心和使命。

十几年来,赵美丽始终坚守在审执办案一线,在法律的尺度范围内,尽量彰显法官温度。在执行郝某申请执行王某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一案中,王某驾车肇事导致郝某重伤,而被执行人被判有期徒刑3年,根本无财产可供执行,为及时解决郝某的实际困难,赵美丽迅速组织申请材料启动司法救助,为申请人郝某争取到近1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使申请人郝某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救治,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刘丙辰:十年磨一剑 无悔法院人

刘丙辰,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一级法官。

从青年到中年,他把全部心血播洒在人民审判工作上,渐退的发际线,眼角的细纹,见证着他从庭间到案卷的经历。从刑事审判到立案诉服再到民事审判、执行异议审查,刘丙辰经历了法院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部门,也伴随着高新区法院走过了15个春秋。从未成年保护到扫黑除恶,从优化营商环境到各类重大案件,他勇于挑战,敢于担当,用青春谱写了一名法官的无悔忠诚。

刘晓燕: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刘晓燕,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二级法官。“守义持正,巍如泰山;严肃执法,无愧天平”是她的座右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她的工作目标。

2019年入额至今,刘晓燕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000余件,其中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审理案件过程中,她本着“民生无小事”的原则,将调解理念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截至目前,无上访、信访或因工作不到位而矛盾激化的案件发生。

马庆龙:每一个案件 必全力以赴

马庆龙,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法官。作为新晋员额法官,马庆龙深知自身审判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的不足,始终保持积极勤奋的学习态度,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在案件办理中,他坚持自我加压,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努力做到认真、细致、负责。作为一名法官,他坚信,要让每一起判决都“赢得有理,输的有据”,才能让每一位当事人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赵丹萍:守好“主阵地”深耕“责任田”

赵丹萍,现任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员额法官。从中级法院来到基层法院,加入员额法官队伍,赵丹萍始终勤勉做人、踏实做事,永远谨记“守护公平正义”的初心,用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

在做好审判主业的同时,赵丹萍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深入调研,其撰写的《集体土地上房屋的经营性承租人可否就营业损失提起行政诉讼》获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案例类三等奖、入选内蒙古自治区“五个一百”优秀案例;其撰写的《对耕地上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行为的司法审查》获全国行政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20年年会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行政审判的关系”主题论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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