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诉源治理定分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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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11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诉源治理定分止争

鄂尔多斯市中院被最高院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本报通讯员●崔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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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面向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开展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公布了“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名单,其中,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命名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是全区获此殊荣的两家法院之一,也是全区唯一被命名的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中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立为民办实事“五个一”工作机制,设立“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库,推出系列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并自选创新构建了“三端五防线”诉源治理模式,全面兑现司法为民承诺,以高质量的司法工作取得群众信任,赢得群众口碑。

庭审现场。赵红艳摄

突出党建引领砥砺“为民之心”

打造“一流品牌”,形成示范引领。鄂尔多斯市中院持续巩固扩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成果,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打造“筑法秉正·先锋行”机关党建品牌,建成智慧党建平台和6个党员活动标准化阵地,举办“听我断案”故事汇,打造“党建+业务”出圈作品,获评“2021年全国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优秀组织奖”“2022年度市直机关优秀党建品牌”,该中院诉源治理模式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突出“两项建设”,筑牢政治忠诚。突出政治建设,2022年以来,该中院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党性教育培训11次,不断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同时,深入开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教育,干警“政治三力”不断增强。突出思想建设,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全员覆盖,组织专题党课报告、专题理论辅导、红色基地传统教育,干警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树牢。

严守“三个规定”,促进公正履职。该中院扎紧制度笼子,制定《“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及处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和离任人员诉讼回避实施细则》等制度,并创新管理举措,制作“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发放特制书签,充分提醒警示干警。

织密“四道防线”,确保风清气正。该中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党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具体要求,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构建全流程全方位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新建、修订制度机制264项,其中出台的《风险防控实施细则》《风险提示与操作指引》,梳理确定立审执环节“100+100”风险点,风险防控精准严密,并得到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调研组、最高法院司法巡查组、自治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指导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提升审执质效履行“护民之责”

高质高效审理黑恶案件,平安防线不断筑牢。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结贾净博、刘正军等重大涉黑案件10件、涉恶案件35件,惩处犯罪分子368人,结案率100%,强力“打财断血”,追缴违法犯罪所得3.85亿元。该中院法官李永峰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

宽严相济惩处刑事犯罪,公正底色愈加鲜亮。2022年,该中院共审结刑事案件3376件,判处罪犯4655人。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59件76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5件89人,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公开宣判伊金霍洛旗“8·03”持枪抢劫金店案,获媒体关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审结的2例诈骗案件被最高法院选为典型案例,2022年公开宣判内蒙古首例涉养老诈骗案———易享城案,被新华网、央广网、《人民法院报》刊载报道。

调判结合妥处民商事纠纷,法治环境持续优化。2022年,全市法院审结民商事案件40238件,调撤20444件。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速裁快审快结民商事案件30799件,占比76.54%。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类案件4200件,《金融审判白皮书(2022)》获自治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批示肯定。全市法院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3件。依法审结破坏自然资源领域犯罪案件76件,判处罪犯198人。

刚柔并济攻坚执行难题,权益兑现更加有力。该中院坚持以“改革+规范”提升质效,2022年被确定为全区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示范法院,工作经验被《人民法院报》刊载,并于2022年联合鄂尔多斯政法委及公、检、司开展“蒙马奔腾·打击拒执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8610件,执行到位金额44.84亿元,自动履行1823件,自动履行到位金额16.65亿元,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54件73人。

优化司法服务回应“惠民之需”

强化人民法庭建设,基层治理“精准度”全面提高。该中院联合覆盖全市735个嘎查村的包联驻村工作队,设立全市司法助力乡村振兴指挥中心,给予人才、项目、法治指导等多方面支持,获评“2021年度市直包联驻村工作先进部门”。同时,各法院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将定分止争职能嵌入基层解纷网络,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康巴什区哈巴格希人民法庭建立“法庭全员网格化”,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巡回审判法庭”;杭锦旗沿河地区中心人民法庭整合矛盾化解资源,打造“4+N”团队;达拉特旗白泥井人民法庭开展“E+乡村”一站式诉讼服务,创新“四在”诉源治理工作模式。

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群众司法“满意度”持续提升。该中院全面推行“一次受理、一窗通办、一次办好”和“123”诉服模式,为群众提供高品质服务。自主研发诉讼费一案一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区法院率先实现诉讼费退缴全流程网上办理。深度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十大信息化平台,投放“24小时自助法院”,实现诉讼服务“智能化”“零时差”。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专业审理”一站式解纷新机制,全市法院分调裁审案件占比超过90.98%。

构建信访联动化解模式,化解力量“融合度”不断增强。该中院制定《涉诉信访案件核查化解工作细则及操作指引》《涉诉信访工作“三函一约谈”实施办法》等,细化工作流程,推进实质性化解;制定《涉诉信访案件核查化解工作细则及操作指引》《涉诉信访工作“三函一约谈”实施办法》等,开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百日攻坚”行动,推进实质性化解;强化信息化赋能,2021年研发信访案件管理系统在全区法院推广使用,获评“2022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并开发小程序方便群众“随时查”。强化纪法融合、多元联动,2022年联合鄂尔多斯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多元联动化解的实施意见》,建立“纪委+政法委+法院+N”多元联动化解模式;开展“党建引领推进信访积案清仓见底”集中攻坚行动,70名志愿者参与72件信访案件化解。

提升司法能力夯实“利民之基”

改革创新,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该中院制定《审判执行权责配置清单》等制度17项,完善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率先开展全区中级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实体化运行办案庭室12个,突出办案单元优势。探索推行跨区域集中管辖一审行政诉讼改革试点工作,获评“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鄂尔多斯市十大法治事件”。自主研发的“司法案例云指引”等信息化软件获“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APP)奖”,在全区法院率先推行电子送达,智慧法院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发展。

提质强能,履职能力全面提高。该中院制定《全市法院年轻干部和人才建设实施意见》《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交流,评选审判业务带头人6名。持续破解揭榜领题项目任务难题,明确9项工作举措,细化27项重点任务,持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政治能力、司法能力等教育培训105次1.3万人次。探索推进“类案类判”工作机制,编写类案裁判指引12类,促进裁判标准统一。

正向激励,干事创业热情有效激发。加强年轻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年轻干部成长“青蓝工程”,2022年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市中院内设机构配备35岁左右年轻干部20人。完善绩效考核机制,2022年制定《案件工作量折算系数暂行办法》,激励法官高质效履职。落实关心关爱干警举措,设立图书馆、心理关爱中心,干警子女假期托管班入选“全国工会爱心托管班”。注重挖掘选树典型,强化示范引领,2022年全市法院共有42个集体、166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中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公正司法原则,创新司法为民举措,提升为民服务本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形象、新业绩书写司法为民新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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