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2日,中国公路学会公布了2022年度“公路行业先进法务工作者”名单。在这份60人的名单中,内蒙古自治区仅有1人获此殊荣,他就是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丁向明。
丁向明为包联村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 王雅楠摄
勇挑重担他是交通执法改革的拓路者
2021年2月,具有多年基层工作经历的丁向明调任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此时,他所任职的支队还尚未正式组建。
按照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鄂尔多斯市决定整合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路政支队、交通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以及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等6家单位部分职能,组建成立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市本级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摆在丁向明眼前的并非一张白纸。待整合的6个部门的情况极其复杂。他们的执法权力来源有的是法律、行政法规授权,有的是地方法规授权,有的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在行政建制方面,有的是准处级建制,有的是科级建制,有的是副科级建制;在单位性质和经费来源方面,有的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的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的是参公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方面,6个部门共有科级干部50多人,事业编800多人,交通协管人员300余人,自聘人员100余人,改革涉及的人员总数高达1200余人……
面对如此繁重的改革重担,临危受命的丁向明不但没有丝毫退缩,反而斗志昂扬迎难而上。他深知,本次改革是一项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该市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不知经历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多少次会商研讨,多少回一线调研,一张以构建简约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整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为突破,以整合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为抓手的发展蓝图逐渐在他脑海中形成。
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王水云局长及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的坚强领导和鼎力支持下,丁向明带领他的“创业团队”凝心聚力,甩开臂膀,义无反顾地开启了交通执法改革的破冰之旅。
按照综合执法“一支队伍”的改革要求,执法督查、水上监督、邮政监督、安全监督、公路工程质量监督5个专业大队和12个旗区大队顺利组建,747名事业编制人员如数到位,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相继到岗,确立办公场所18处,划定职能科室14个,划转执法车辆65台,制定财务、党务、办公等各类管理制度51项……
人员到位、牌子到位、资金到位、岗位到位、工作到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搭建起了支撑快速发展的“四梁八柱”,为实现交通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经历了改革阵痛后的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该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浪潮中一枝独秀,焕发出勃勃生机。
守正创新 他是尊崇依法行政的实干家
交通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是支队组建后即面临的三件“大考”。为此,丁向明带领班子成员夜以继日对职能职责和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先后梳理出各部门职能职责18大类161小项、行政权力事项406项。在严格对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的基础上,丁向明牵头编制工作规程49条,使全体交通执法人厉行依法行政得到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有效推进了执法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标准化,克服了先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以罚代管等多种制约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的弊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是现代社会的生存基础和文明标志,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则是保障交通事业健康运行的重要力量。丁向明积极推行执法队伍“三个五”建设工程,配套出台领导干部“五个一”工作机制,先后修改完善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细则等70余项工作制度,初步形成支队制度体系。此外,丁向明还主持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分4期对700多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军事化训练和业务轮训,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98.4%,高居该市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之首。
点多、线长、面广是鄂尔多斯市交通执法工作的一大特征。不是在去往基层站所的路上,就是在去往治超一线的路上,是丁向明的一大工作作风。在丁向明的积极争取和多方努力下,基层站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加强,执法一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该市“四基四化”改造工作快速走在了全区各盟市前列。此外,丁向明还多方筹集资金,升级改造了7处固定检测系统,新建3处预检系统,完善和启动了19处“非现场执法”点,在全区率先形成超限超载治理非现场监管网络,使科技治超新模式与传统的源头治超、固定站点治超、高速入口治超、路警联合治超实现了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超限车辆绕行以及“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全体交通执法人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贯穿于交通执法全过程,全年办结路产赔补偿案件770起,结案率、索赔率均达到100%;查处超限违法车辆3000余台,转载卸载货物3.75万吨,处罚警告违法装载企业100多家;打击出租汽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580余起;整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隐患366条,实施处罚16起;查处水运安全隐患问题22条;组织公路工程监督检查9次;非现场执法点的超限率由38%下降至4.2%,固定超限检测站超限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国省干线优良路率保持在65%以上……
勇毅笃行 他是传播法治温暖的追梦人
在丁向明心中,法律并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它的温度是37度,是人心的热度。他经常告诫执法人员,一定要切实转变执法就是罚款的观念,要主动把工作方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服务态度好不好,执法质量高不高,群众最有发言权。丁向明经常带领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面对面与执法服务对象沟通,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梳理和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发力点。在丁向明的身体力行下,全市交通执法人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五送进企业以及认领帮联困难户等活动,累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50余件,结对认领帮联村困难户10户,帮助销售农产品30多万元。此外,支队及各大队还通过设立网上信箱、开通服务热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在拉近干群关系的同时,及时掌握自身发展存在的短板。
“E路阳光”是支队自主研发的自治区范围内率先打造的一款互联网线上监督平台。全体交通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胸前均佩戴印有阳光执法监督二维码的标牌。群众通过手机扫码就可获知该执法人员的姓名、执法证编号以及部门等信息,并对其执法行为、执法态度、工作作风等作出评价。“E路阳光”的推广使用有效拉近了执法人员与服务对象的距离,使执法人员在执法理念上,逐步实现从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的转变,从依令行政向依法行政的转变,和谐互助的执法服务生态在鄂尔多斯大地日趋成形。
为了打造“有温度的鄂尔多斯”执法服务品牌,丁向明组织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七项措施》23条举措,实行首违轻违不罚、告知承诺制以及说理式执法等举措,全年累计免罚3357件,罚款金额同比下降27.82%。按照“小切口、硬措施,可落实、能持续”的发展思路,丁向明主动聚焦大货车司机这一特殊群体,在该市基层执法站所先后设立10个“司机驿站”、18个“党员先锋岗”,满足了货车司机“吃口热饭、喝口热水、冲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停次放心车”等基本需要,目前已累计服务司乘人员5000多人次,树立了交通执法良好的服务形象。
2021年,在丁向明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支队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先进集体,被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评为治超工作先进单位,被市交通运输局评为责任目标考核实绩突出单位。2022年,支队被司法部评为“2022年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是本次入选的6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唯一囊括执法机构设置最全、执法力量最强、执法装备最新、监管体量最大、监管方式最优五个“之最”的支队。在围绕执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执法这条主线的牵引下,“交通执法、铁军尖兵”党建品牌体系日趋成熟,在该市64个“最强党支部”中,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独占三席,令人瞩目。
新征程新使命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我们有理由相信,全体鄂尔多斯市交通执法人在丁向明同志的带领下,必将会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让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交通执法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以高质量履职助力高质量发展,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