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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5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06

内蒙古辅警立法一周年

“1+N”体系建设推进全区辅警队伍管理向“四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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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一年来,内蒙古公安以完善制度体系、落实保障为重点,扎实推进全区辅警队伍管理向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职业化“四化”目标迈进。

直面改革难点

高质量完成辅警资格认定

2020年,内蒙古公安结合工作实际,启动公安厅辅警改革“两年三考正规化”工作,秉持“难进、严管、可出”的原则,制定包括资格认定和层级评定条件、程序和要求等内容工作方案,按照从严把握改革工作原则和监督、从严把握政治审查标准和结果、从严把握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从严把握测试工作程序和环节、从严把握部门考核和体检工作、从严把握层级评定条件和程序“六个严”的要求,顺利完成辅警资格认定,实现公安厅聘用人员身份平稳过渡。各盟市公安局积极“复制”借鉴公安厅经验做法,主动改革创新,推动辅警资格认定有序开展,确保队伍稳定。

“1+N”体系建设

为辅警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推进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自治区公安厅开启“1+N”体系建设,2022年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调动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纪律处分暂行办法》,为辅警日常管理提供了重要遵循。同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模式,各盟市公安局也积极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制度共计40余项。

“《招聘办法》在2018年公安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基础上,变更招聘权限、增加优先聘用人员具体情形、增设招聘回避制度,切实保障了应聘人员权益和录用人员素质;《调动暂行办法》则进一步严肃了调动工作纪律、拓宽了人才交流渠道、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加了职业认同感,一年来全区共计调动300多名警务辅助人员。”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统计,一年来,自治区公安厅人事训练部门共审批11个盟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

作方案,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00余名。

夯实职业保障

提高辅警职业归属感

强有力的职业保障,是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工作中重要协助作用的必要支撑。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均将警务辅助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保障薪酬“五险一金”。2022年内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平均工资均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全区警务辅助人员月平均工资约为4066元,实现100%缴纳社会保险,90%缴纳公积金。

落实工会福利。全区各级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大部分加入工会并参加健康体检。部分盟市公安局根据警种工作特点,为警务辅助人员构筑起多重安全防护,为高危险岗位工作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警务辅助人员因工伤残、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应待遇,因公牺牲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等待遇。

开展“四定”工作构建清晰职能职责

2022年,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定员额、定岗位、定带辅责任民警、定负面清单的警务辅助人员“四定”工作。实现了警务辅助人员员额与现实需要相适应,辅警岗位与职责、负面清单相适应,解决辅警权责不明晰、职能不确定等问题。

目前,各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均实现了额度管理。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实有人口管理、警力配备情况、管理地域面积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按照总量控制、倾斜基层、动态调整、分类使用的原则,科学配置并严格控制辅警规模,为开展各项公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治区公安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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