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今年以来,乌海市司法局规范有序推动人民监督员教育管理工作,使人民监督员制度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有效提升人民监督员监督效果。
该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要求,从个人履职、参加学习培训、遵纪守法和自我评价等情况,对乌海市人民监督员进行综合考核,并结合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意见建议,通过该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同时,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乌海市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实施办法》,形成了“职责内容全面、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程序完善”的工作格局。
该局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履职经费管理办法》和《乌海市人民监督员履职管理实施办法》经费保障制度,向乌海市人民监督员发放履职补贴,最大限度激发人民监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高效运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监督员工作平台”,根据案件情况采取异地选取和属地选取相结合方式,从机制上保障履行监督职责的公正性和实效性。 (白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