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浩特讯苏某与刘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阿拉善盟阿左旗人民法院判决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苏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辗转乌海等地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到刘某虽有履行赔偿的意愿,但由于其本人无固定收入,确无赔偿能力,导致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执行干警一方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长期履行协议,被执行人每月偿还几百元案款;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沟通核实,确认苏某为村里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要求,积极协助其申请司法救助。
近年来,阿左旗人民法院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关怀,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2022年,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救助金额32万余元,用实际行动彰显了司法情怀和司法温度。 (伊力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