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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3期:第0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3-01-04

“爱包头、做贡献”———包头司法行政人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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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祯通讯员杨丽丽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法律援助是一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包头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初心书写在行动上,将使命落实到岗位中,倾心倾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2年,全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89件,其中民事案件981件,刑事案件688件,行政案件14件,法律帮助案件206件,受援人达1915人次,接待咨询732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220余万元,切实保障了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收获了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优化工作机制法援质效上台阶

建立“四项便民服务机制”。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常驻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值班,以帮助弱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重点,为群众提供高水准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常态化为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人、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因工伤致残行动不便的人员、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上门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服务;实行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AB岗工作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援务公开制,规范履行服务指引、查询答疑等职责。通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总结出了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三理(情理、事理、法理)、四会(会听、会问、会析、会答)、五心(热心、爱心、真心、耐心、倾心)”工作法;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申请的法律援助,做到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承办。此外,在乌兰察布籍务工人员服务中心设立了“包头市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律师常年值班,为农牧民工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便捷的法律援助。

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落地。简化审批程序,针对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处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应援尽援优援”;对案情不复杂的案件做到“五个当天”(即: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援助),让申请人“零等待”,大大缩短了案件申请时限,实实在在做到让群众少跑路,真真切切为困难群众撑起了维护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搭建信息共享查询机制。为了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关于取消经济困难状况证明制、推进个人诚信承诺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信息共享查询的要求,经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通过“包头民政”微信公众号或政务服务“蒙速办”平台即可查询申请人低保信息。因案件需要调取特困人员信息、低保家庭成员信息、家庭财产的,可通过提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函件、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受理凭证等证明文件,向所属旗县区民政部门提出查询申请,依法获取所需人员信息。

构建网络体系法援服务全覆盖

建立点面结合立体式法援工作网络。创新工作思路,整合社会资源,构建起以市级法律援助中心为中枢,9个县级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以178个依托基层司法所、劳动监察支队、部队团以上单位等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和806个依托村居(社区)法务室等设立的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全覆盖。包头市现有法律援助工作人员29人,辅助人员1000余人。通过开展“千名律师进乡村”活动,与282个社区、545个嘎查村签订了公益法律服务协议、累计开展各类法律服务1520余场次、接待村民法律咨询4800余人次。同时,积极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全市806个嘎查村(居)全部配备村居法律顾问。全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目前全市已培育“法律明白人”2462人。

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面推进。继续在全市法律援助系统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做到凡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没有自行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全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强化了对被告人获得法律援助权利的保障。同时,引导、鼓励、支持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积极组织资深骨干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受理指派共计688件。

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全面落实。根据中央《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37号)及五部委联合下发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目前,包头市12家人民法院、12家检察院、7家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与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看守所值班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作协议,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基本落实,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基本得到保障。

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库全面优化。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适时更新”的原则,首批招募了全市范围内热爱法律援助工作、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执业经验两年以上、热爱公益事业的180名律师,为今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参与研究和处理重大、疑难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提供了人员支持和力量储备。

案卷质量评查强化监管全面开展。为了持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法律援助案卷评查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2022年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评估工作,对市本级及各旗县区法律援助案卷采取“一卷二评”工作法,严格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评查,逐一评查打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率43.9%,良好率(良好及合格)56.1%,并将评查结果通报至各旗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和案件卷宗归档管理,实现了预期效果。

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全面推开。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是学校人才培养的试验田、高校法律援助的生力军、国家法治建设的宣传站,今年7月相继在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医学院三所高校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于包头市的法律援助工作是一次强有力的推进和改革性的尝试。

拓宽宣传渠道法援理念入民心

突出重点,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部署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助推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在包头市电视台开设“聚焦执行力”、《直通政务》等栏目,对《法律援助法》进行详细解读。在今年第三十二次全国助残日,与市残联联合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大型宣传活动,法律援助律师“面对面”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创新载体,开展系统培训。突破传统课堂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电视电话会议+抖音直播”等方式,开展了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讲座分别在市司法局设主会场、各旗县区司法局设分会场、包头普法抖音平台开设直播间同步进行。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1500余人参加了培训。疫情防控形势下,通过微课堂视频讲座形式解读《法律援助法》,持续深化宣传模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基层法律援助机构以多种形式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昆都仑区司法局先后在多个社区举办了“点题式”普法知识讲堂,不断扩大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固阳县司法局开展了《法律援助法》专题讲座,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青山区、石拐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走进建筑工地,详细解读了工人们关注的劳务用工、工伤讨薪、社会保险、《法律援助法》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民工增强用法的自觉性,着力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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