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讯近日,朱某及其妻子向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棋盘井法庭、执行局送来两面锦旗。案件当事人用最质朴、真挚的方式,对人民法官表达了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被告韩某在棋盘井镇西苑一期有房屋1套,原告朱某与被告韩某约定了房款,并约定韩某随时配合过户。朱某先后向韩某支付了房款13.5万元,但韩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过户,并提出房屋要涨价到15万元。朱某将韩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韩某配合朱某过户。但韩某拒绝配合,朱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韩某取得联系,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劝说后,成功促成双方将房屋过户。 (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