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事故现场。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人人皆知的交通安全常识,然而部分交通参与者,总把生命安全拿来当赌注,“任性”闯一时之快,一不小心就可能酿成事故。近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土默特左旗大队就处理了一起这样的交通事故。
12月12日9时19分,吕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与第一街交叉路口时,恰好遇到交通信号转变为红灯,而她违反交通信号灯依旧直行通过,在路口处与刘某某驾驶的蒙A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吕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土默特左旗交管大队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轿车和电动车损失较小,因吕某某没有戴安全头盔,摔倒时头部磕碰地面受伤,电动车倒下挤压腿部。所幸双方车速都很慢,吕某某的头部、腿部有轻微擦伤。
民警调取路面公共监控视频发现,吕某某骑电动在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规定实行分道通行闯红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刘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也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交警提示: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骑车时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安全文明行驶,这既是对法律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尤其要注意的是:车辆行至路口时切忌闯红灯。
(邢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