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肇事现场。邢艳秋摄
呼和浩特讯面对交通事故,有些驾驶人选择积极面对、及时处理,但有些驾驶人则抱有侥幸心理选择肇事后逃逸,这样不仅有违伦理道德,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区大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12月14日17时30分许,号牌为蒙A的小型客车沿呼和浩特市海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海新小学门前时,与骑行自行车的郭某某发生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后小型客车驾驶人弃车逃逸。
新城区交管大队事故逃逸组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并成立专案组。民警通过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马某某,随即全力开始侦查工作。通过对车辆嫌疑人马某某的分析研判,掌握了嫌疑人的联系方式及其父母的家庭住址。
侦查专班联系到马某某后,对方称信号不好立即挂断电话。办案民警又立即赶往马某某的父母家和马某某的公司分别对其身边人进行劝说,要求马某某尽快投案自首。
经过地毯式摸排走访,肇事逃逸嫌疑人马某某在其父母及领导同事的劝说下于当日23时11分投案自首,并对他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最终,在新城区交管大队办案民警艰辛摸排下,历经五个小时的“12.14”逃逸案成功告破。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邢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