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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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5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20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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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瑞:

本院受理内蒙古新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文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49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蔺三小:

本院受理孙令德与蔺三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6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高云峰:

本院受理杜秀杰与高云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7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内蒙古竣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凯与内蒙古竣拓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7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吴志辉、杨艳芳:

本院受理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吴志辉、杨艳芳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8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杨美英:

本院受理内蒙古金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美英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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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特木尔、郁夏苑:

本院受理内蒙古巨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特木尔、郁夏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4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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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李洁:

本院受理呼和浩特市祥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李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0日

许建军、李雪莲:

本院受理内蒙古中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许建军、李雪莲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8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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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杨国明、赛罕区柳树湾杨家菜馆:

本院受理内蒙古都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杨国明、赛罕区柳树湾杨家菜馆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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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乔登云:

本院受理曹伟与乔登云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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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王晓军:

本院受理曹亦伟与王晓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1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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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

王智胜、丰园玲、王智强:

本院受理内蒙古中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王智胜、丰园玲、王智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14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高泓发:

本院受理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与高泓发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16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李丽亚:

本院受理寇云玲与李丽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5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王选平:

本院受理李科芳与内蒙古昭华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52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张占飞:

本院受理温钢柱与张占飞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5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李瑞雨:

本院受理谢振桦与李瑞雨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6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王珂:

本院受理李文兵与呼和浩特市捷铭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王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67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冀改枝:

本院受理李玉竹与冀改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70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史建宏:

本院受理赵海龙、赵海霞与史建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70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内蒙古日月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日月太阳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88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张晶:

本院受理毛璐瑶申请执行张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295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陈丽华:

本院受理丁文云申请执行陈丽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1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付建平:

本院受理贾华夫申请执行付建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2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内蒙古新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张青科申请执行内蒙古新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26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内蒙古新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姚国栋申请执行内蒙古新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2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内蒙古新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志超申请执行内蒙古新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2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乌兰巴特尔:

本院受理史炜申请执行乌兰巴特尔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3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马俊才:

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执行马俊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39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傅春艳、姜波:

本院受理内蒙古尖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傅春艳、姜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4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游钢:

本院在执行李颖超申请执行游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兴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0924民初1328号民事判决书,该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告知书、拒不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李福:

本院受理原告四子王旗汇通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929民初12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207室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

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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