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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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4期:第1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16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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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强:

本院受理的原告牛晓燕与被告张国强离婚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2)内0105民初1276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之一、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白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中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内蒙古辰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呼和浩特市国家安全局、中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任刚:

本院受理赵永峰诉任刚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楼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林园、岳相鹏: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蒙古德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岳相鹏、林园追偿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民初7622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二楼八号法庭(可申请线上)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武国辉: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武国辉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刘长: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刘长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潘学良: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潘学良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丁臣: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丁臣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白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白岚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聂磊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聂磊杰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白哈斯龙: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被告白哈斯龙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内蒙古泽云农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郝英杰申请执行内蒙古泽云农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6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张宏燕:

本院受理刘军、徐全伟申请执行张宏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70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内蒙古旭广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闫春雨申请执行内蒙古旭广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6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永贵申请执行北京市日盛达建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7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王跃东:

本院受理刘顺和申请执行王跃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7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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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

呼和浩特市京来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建宜申请执行呼和浩特市京来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务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7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呼和浩特市京来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郭林林申请执行呼和浩特市京来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7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王捷:

本院受理甘霖申请执行王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1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内蒙古龙昌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沈阳裕发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内蒙古龙昌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2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张海龙:

本院受理李林润申请执行张海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3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刘竹蕾:

本院受理李静申请执行刘竹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3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刘纯刚、张锁锁:

本院受理王金柱申请执行刘纯刚、张锁锁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3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圪老板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受理内蒙古苏通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圪老板村村民委员会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81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芦俊生:

本院受理杨兵申请执行芦俊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34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韩慧苗:

本院受理王利军申请执行韩慧苗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3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刘玉龙:

本院受理内蒙古坤常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刘玉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8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及限制消费令。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内蒙古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郭爱莲申请执行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86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内蒙古金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郭爱莲申请执行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3863号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内蒙古国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学军:

本院受理白俊义申请执行内蒙古国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学军、赵秀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105执恢401号询价报告及拍卖裁定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卜文臣、卜彩芝:

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呼和浩特市赛罕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卜文臣、卜彩芝公证债权文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恢44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卜文臣、卜彩芝的银行存款870708.55元及其相关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刘虎彪、姜春平、申成明:

本院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昭乌达支行与被执行人刘虎彪、姜春平、申成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内0105执304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冻结、划拨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刘虎彪、姜春平、申成明的银行存款81011.00元及其相关利息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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