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司法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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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2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14

打通司法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呼和浩特市法院系统开展“秋高气肃”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纪实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行动开始,出发!”2022年9月6日,随着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的一声号令,呼和浩特市全体法院干警分多组奔赴执行现场,值此,“秋高气肃”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涉民生案件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是群众心中的‘急难愁盼’。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就是要畅通司法维权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赵希民在动员讲话中如是说。

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市法院干警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以万钧之力高压震慑,以和风细雨调纷扶困,战果累累。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干警执结涉民生案件1022件,执行到位金额6376.79万元,拘传174人次,拘留24人次。

执行现场。 何佳俊摄

重拳出击有力度

“没钱,就是没钱!有钱早还了!”被执行人冀某面对法官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2022年5月18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内蒙古某物业公司申请执行冀某服务合同一案。法院通知冀某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冀某却置若罔闻。2022年9月6日,在涉民生执行专项行动中,办案人赶到冀某家中与其沟通,但冀某仍拒绝履行。于是,执行法官将拘传至法院。在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下,冀某当场将执行案款履行完毕。法院于9月7日将案款发放至申请人,并于同日结案。

“7年了,我都不指望拿到这笔钱了!”原告吴某从呼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拿到执行款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法院的生效判决长期无法执行,被群众称为盖有官印的“白条”。在此次执行专项行动中,清水河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持续奋战,通过不懈努力,顺利执结了该起积压多年的侵权案件。

2022年9月14日,呼市托克托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一起长期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展开了执行行动。自2017年以来,被执行人成某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金额累计百万元,判决生效后成某拒不履行其义务,并选择藏匿规避执行。执行局干警经过多方排查寻访,终于找到成某藏身线索。当日清晨,执行干警出动,前往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口岸和达尔罕苏木,终于找到藏匿已久的成某,对其依法实施了拘留。

在暴风骤雨般的执行专项行动中,呼和浩特市法院系统多维度发力,多手段并用,持续释放强制执行的强大信号,有效震慑了一批心怀侥幸的被执行人,彰显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破解难题有韧度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在执行专项行动中,一件件纷繁复杂的“骨头案件”,被办案人员抽丝剥茧,使得案件迎刃而解。

2017年,呼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杨某诉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偿还的协议。因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杨某申请执行,法院遂于2018年查封了刘某的一处房产。但因某房地产公司与刘某有房产纠纷,经呼和浩特市仲裁委仲裁,《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导致查封的房产不能处置。同时,该房地产公司也提出了执行异议,更增加了执行的复杂性。2022年,该案恢复执行后,办案人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到刘某已部分履行合同,又将房屋卖给了另外的人,某房地产公司因未退款已承担保证责任,呼市仲裁委出具仲裁书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办案人又了解到刘某在赛罕区法院有案件,赛罕区法院已查封了涉案房产。某房地产公司分别在赛罕区法院和新城区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三个异议,一个被驳回,两个中止查封。在此情况下,办案人员多次与某房地产公司联系,了解到刘某在该公司有购房款。经多次核实,2022年9月19日,办案人员到某房地产公司要求止付。9月20日,办案人将杨某、刘某传到法院,经办案人协调,刘某同意支付50万元了结此案。

此次执行专项行动中,办案人员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由“你找我”转变为“我找你”,执行干警穷尽手段查找掌握被执行人财产,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沟通,告知执行进展状况,变“申请执行人找法官难”为“法官主动找申请执行人”,让当事人感觉到执行就在身边。

释法扶困有温度

“她不让我看孩子,我心中一直怄着口气,是法官耐心地给我讲法说理,让我打开了心锁。”被执行人樊某感激地说。

2018年8月,高某起诉要求与樊某离婚。后经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二人离婚,婚生子由高某抚养。被告樊某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孩子满18周岁止,每月向高某支付抚育费98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樊某未按照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2022年8月15日,法院受理高某申请执行樊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申请人高某申请法院执行樊某支付2019年4月到2022年的抚养费44325元。

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依法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同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樊某,告知高某申请执行孩子抚养费一事,并要求其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樊某表示,离婚后,自己要求与孩子见面都遭到了前妻的拒绝,一气之下才未支付抚养费。针对其做法,法官向樊某讲明支付抚养费和探视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探望权被侵害不能成为拖欠抚养费的理由,间接抚养人不得以探望权被侵害为由拒付抚养费,而是可以另行起诉实现探望权。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樊某表示愿意继续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对于其探望权的行使,会另行向法院申请。

调难解纷,说理释法,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才能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全市法院在执行专项行动中,通过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地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爱。2019年,从兴安盟来呼市打工的牧民巴图遭遇了一件不幸的事情,上大学的儿子出了车祸,肇事司机逃逸后被判刑,保险公司按规定拒赔,屋漏偏逢连夜雨,巴图的妻子也病了。绝望之中,巴图抱着试一试的心情,起诉到呼市新城区法院要求肇事人赔偿。新城区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将此案报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中院司法救助委员会审查,决定对巴图启动司法救助,陷于困顿中的巴图终于看到了曙光。

全市法院除对困难申请执行人及时发放执行救助金外,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通过民政救济、解决就业、廉租房安置等其他惠民政策,实现执行救助、社会救助多管齐下,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

雷厉风行有速度

“我在新城区某小区内发现了被执行人车辆停在那里,请求法院扣押。”

2022年9月9日下午,呼市新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财产线索电话。执行指挥中心迅速通知外调组执行干警前往车辆所在小区,经核查,该车辆确为被执行人车辆,并立即扣押,全部过程仅用时15分钟。

呼市武川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2日立案受理了某银行诉高某信用卡纠纷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高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某银行于2022年9月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查控了被执行人高某银行的财产,由于查控的案款不足以清偿全部案款,执行干警又马不停蹄地实地走访其工作单位,深入了解被执行人的工资情况,终于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公积金。随后,执行法官立即准备好相关资料奔赴住房公积金中心,扣划了被执行人高某的公积金,案款全部到位。通过执行干警的快速反应,本案从送达执行文书到案件执结,仅仅用了16天。

网络查询,在这次执行专项行动中,也显示了神奇的速度。新城区法院几百户业主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欠违约金一案,法院很快通过网络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将几十万元划回法院账户,迅速分发到到申请人手中。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优势,有效节省了司法资源,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顶层设计有高度

为做实做细执行专项行动,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院和呼和浩特市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是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深刻认识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是提升工作质效和法院形象的重要举措,从全局视野对执行专项行动进行统筹考虑、细致规划,力促专项执行行动扎实有力,取得预期效果。

一是明确目标。此次专项行动,呼市中院通过认真研判执行案件的收案数量和结案数量,制定了涉民生执行案件台账清单,对清单中的3593件案件,目标是10月底执结率达到85%。

二是重点攻坚。全市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集约机制,针对不同主体和办案需要,开展重点攻坚行动,如集中约谈特殊主体,集中搜查、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集中腾迁腾退房屋土地,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拘传、罚款、拘留被执行人,集中移送犯罪线索,集中审理、判决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兑现执行案款,集中网络直播,集中新闻发布等。

三是同步推进。超长期未结案件和执行信访督办案件,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对于这两类执行案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台账,逐案明确清理时间表、路线图,逐级传导压力,科学调度资源,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坚决彻底清理完毕。

四是多措并举。要求全市法院狠抓财产调查措施,用足强制执行手段,用好夜间执行、假日执行方式,打造执行特色亮点,在统一指挥调度模式、分段集约执行、信息化监督管理、网上查人找物、失信曝光惩戒、联合打击拒执、执行宣传创新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为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大道至简,实干为先,执行为民永远在路上。呼和浩特市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以时不我待的勇气和担当,奋力开创首府法院执行工作新局面。 (徐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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