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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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0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09

催收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借款人白新平、麻润仙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石国跃、郭巧仙、王海利、高福花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9577,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771.07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白元、白茹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白宇、白霞、樊小兵、韩丹丹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344,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78,999.4元、利息11,639.37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陈春霞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汽车贷款,该笔借款由杭锦后旗顺翼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21日届满,合同编号2017第0529号,借款金额70000元,截止2022年11月25日结欠本金25197.62元、利息9435.97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陈银虎、王娥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张玉平、王翠莲、陈建平、李桂云、白龙、王瑞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9819,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644.67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党改果、许医平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许医林、云翠梅、许世军、李海燕、潘根在、毛春梅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9734,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593.63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党小龙、魏晓霞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党四军、王云霞、韩继红、刘美丽、党小贾、肖冬梅、韩二红、许晓琴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329,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20664.41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董志柱、张美艳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魏小瑞、刘艳霞、闫邓亮、邢志芳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348,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20,275.32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樊小兵、韩丹丹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白宇、白霞、白元、白茹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343,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281.11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高继伟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高永林、高俊瑞、高连峰、潘敏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8703,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890.43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高连峰、潘敏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高永林、高俊瑞、高继伟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8704,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858.90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郭金利、杨红霞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刘悦纳、初方何、李君子、魏海燕、郭金龙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9832,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574.51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韩继红、刘美丽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党四军、王云霞、党小龙、魏晓霞、党小贾、肖冬梅、韩二红、许晓琴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327,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20685.84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何满亮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汽车贷款,该笔借款由杭锦后旗顺翼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1月29日届满,合同编号2017第0463号,借款金额110000元,截止2022年11月25日结欠本金29552.08元、利息10330.14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金三利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汽车贷款,该笔借款由内蒙古广发源汽贸有限公司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4日届满,合同编号2017第0479号,借款金额135000元,截止2022年11月25日结欠本金94044.71元、利息47099.50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李波、温芮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李和平、何俊俊、李磊、刘婷、李明、李慧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409,借款金额6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60000元、利息14432.3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李和平、何俊俊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李波、温芮、李磊、刘婷、李明、李慧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411,借款金额6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60000元、利息14383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李磊、刘婷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李和平、何俊俊、李波、温芮、李明、李慧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412,借款金额6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60000元、利息13895.46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李明、李慧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李和平、何俊俊、李波、温芮、李磊、刘婷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410,借款金额6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60000元、利息14261.15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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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李新明、杨兰芳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张义和、张海霞、王虎、王小艳、窦国忠、高巧玲、杨建军、赵海英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303,借款金额6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60000元、利息15,474.86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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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李作虎、杜娟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史喜、王巧荣、史根喜、石媛、史文英、边翠云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234,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411.91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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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梁学军、党海琳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刘贝、刘新亮、张志国、祁丽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9443,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734.07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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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刘贝、刘新亮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梁学军、党海琳、张志国、祁丽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9442,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29129.46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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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刘贵忠、陈美云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孙鹿、王小叶、周秀娥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297,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412.15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

联系人: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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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刘浩、李莎、李文静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王保青、张丽英、周剑、尹三燕、王培社、王凤枝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109,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471.01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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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刘宏鹏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裴瑞霞、裴燕萍、党东、孙勇、刘青、赵金凤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245,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20417.35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马飞开、王瑞连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许有仓、宋外、王计茂、罗小平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79646,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2月9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708.79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

借款人郭秉耀在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室办理了农户联保贷款,该笔借款由聂海军、杨庆、闫俊承担还款付息的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至2020年12月10日届满,合同编号0215783382,借款金额80000元,截止2022年10月21日结欠本金80000元、利息19436.46元,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款付息,保证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借款人及保证人已对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违约,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请借款人及连带责任保证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否则,我行将依法提起诉讼予以实现债权,特此催告。联系电话:13394864699联系人:邬乐

杭锦后旗河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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