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都讯饮酒驾驶者似乎都有着超乎寻常的“自信”,觉得自己就是喝了酒,也能把车开到目的地,他们显然忘记了酒精会使人神经麻痹、迟钝,一旦出了车祸,悔之晚矣。近日,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二支队桑根达来大队在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工作时查处了一起典型的“隔夜酒”导致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早上7时20分,桑根达来大队在桑根达来南收费站开展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工作,一辆蒙H号牌的小型普通客车缓慢驶入收费站,大队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检查,发现车内酒精味很浓。随即,民警对该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71.4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民警询问得知,该驾驶人刘某前一天晚上与朋友一直喝酒到22时左右,由于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第二天会“醒酒”,不会出现酒后驾车的情况。随后,大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刘某作出了罚款2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驾驶人刘某对其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对“隔夜酒”也能造成酒驾有了深刻的认识。
(周新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