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对乔某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和犯罪嫌疑人代理人、近亲属共6人到场参加,办案检察官赵旭主持听证会。
会上,赵旭首先宣布了听证纪律,对审查逮捕听证内容和要求作了说明,新城区公安分局侦查人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情,该案系犯罪嫌疑人乔某因家族房产问题与刘某发生争执,冲突中,致使刘某头部受伤,新城区公安分局认为乔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轻伤结果,有较大社会危险性,依法应当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乔某的代理人认为,乔某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故意伤害他人系因家庭财产纠纷引起,社会危险性较小,且已经认罪悔罪,并对被害人进行积极赔偿,可以不予逮捕。人民监督员梁鸿针对乔某是否具有“较大社会危险性”发表了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批捕决定。各方发表完意见后,赵旭宣布听证结束,处理结果将随后告知。
(马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