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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9-28

呼市检察院批准逮捕21名涉恶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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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帮助毁灭证据罪,对犯罪嫌疑人伟某、武某某、项某某、李某某批准逮捕,至目前,该院已批准逮捕涉嫌黑势力犯罪嫌疑人21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呼市检察机关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聚焦“十五类”涉黑恶势力犯罪突出地区、行业、领域的犯罪,重拳打击,依法快速办理。积极应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系组织犯罪、团伙犯罪、被害人多、犯罪嫌疑人多、犯罪起数多、证据材料多的特点,主动提前介入,配合公安梳理线索,确定侦查方向,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快速初查、快速侦查终结、快速提请批准逮捕,到目前,已提前介入187人次,介入案件54件,对所受理的154名涉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全部批准逮捕。与公安民警建立起“一对一,点对点”模式,直接提出追捕建议并引导侦查,确保抓捕到位。对容易产生认识分歧和组织结构松散、暴力手段不突出、行为表现隐蔽的案件及犯罪嫌疑人,及时协同公安机关会诊把脉,加大串并研判,力争深挖彻查。到目前,提出追捕建议12份,抓捕漏犯24人。挂牌督办了新城区检察院批捕的石某等“沙霸”案、赛罕区检察院批捕的韩某某等“暴力讨债”案、回民区检察院批捕的肇某某等“黑保安”案、玉泉区检察院批捕的李某某等“黑物业”案、清水河县检察院批捕的张某某等“暴力讨债”案等5件典型案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时间和历史考验的铁案。

(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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