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茂春通讯员董松)近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食药大队民警发现一处流窜卖药的摊贩,疑似生产、销售假药.
为了不打草惊蛇,大队长罗晔派出便衣民警,在流窜卖药的摊位附近暗中观察,收集生产销售假药证据.经过多日收集证据,该大队掌握了卖药人员生产销售假药的确切证据.4月1 7 日上午1 0 时,警方对生产销售假药的嫌疑人员进行控制、调查.将生产、销售"百草堂风湿蛇药王"的嫌疑人马某口头传唤至集宁区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嫌疑人马某陈述,其从重庆药材批发市场购买中药材及风湿药酒、植物油和白酒混合物,拉运到流动展销会,自己印制了"百草堂风湿蛇药王"使用说明书和商标,并购买了空塑料瓶,马某将风湿药酒用勺子舀到空塑料瓶里,贴上自己印制的"百草堂风湿蛇药王"商标,进行销售.
该大队将其生产、销售的"百草堂风湿蛇药王"送至乌兰察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鉴定.该局依据有关法律,认定嫌疑人马某生产、销售的"百草堂风湿蛇药王"药品为假药.集宁区公安局食药资环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对马某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