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璋通讯员王超洋)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人民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白某以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作为担保,申请对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予以查封,这种由保险公司提供担保而提起诉前保全的案件在该院尚属首例.
收到申请人的诉前保全申请以及保险公司的保单、保函后,该院经审查后认为,白某提供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符合担保规定,其申请事由亦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为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提供的保险担保险种已报保监会备案批准,如遇保险事故,因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做法不仅降低了涉诉债权人资产权益风险和保全成本,也促进了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有序进行,真正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