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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6期:第07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2-02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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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香盘、张栋栋、张瑞芬、史永在、郭英英: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史香盘、张栋栋、张瑞芬、史永在、郭英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郭滨、永梅、邓俊仁、孙冬梅、李忠、高国霞、刘星宇、张磊、刘宏宇、敖特根格日勒: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滨、永梅、邓俊仁、孙冬梅、李忠、高国霞、刘星宇、张磊、刘宏宇、敖特根格日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郭滨、永梅、邓俊仁、孙冬梅、李忠、高国霞、刘星宇、张磊、刘宏宇、敖特根格日勒: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郭滨、永梅、邓俊仁、孙冬梅、李忠、高国霞、刘星宇、张磊、刘宏宇、敖特根格日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史香盘、张栋栋、张瑞芬、史永在、郭英英: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史香盘、张栋栋、张瑞芬、史永在、郭英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薛虎兰、陈林弟、李建军、张转平、赵丽平、李智英、陈交其、薛林花: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如意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薛虎兰、陈林弟、李建军、张转平、赵丽平、李智英、陈交其、薛林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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