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一起因冲动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案发后双方当事人均有达成和解的意愿。鉴于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康巴什区司法局驻该院人民调解办公室的作用,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最终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
2019年以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结合矛盾化解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探索调解方式突破点,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工作,先后针对7起刑事案件,邀请当地法律援助中心金牌调解员进行调解,最终7起案件全部达成刑事和解,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90余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
(张弈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