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林召讯思想矫正是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的关键,也是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管的前提和基础。基于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司法局将警示教育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必修课”,在他们的思想认识上打好遵规守矩“预防针”。近日,该局工业街道司法所对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崔某某开展了“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崔某某讲述了社区矫正对象折某某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矫正对象敖某某请假外出未按时返回、脱离监管1个月;矫正对象杨某某多次无故不参加劳动、不按时签到;矫正对象刘某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等4起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和违法行为被撤销缓刑的警示案例。教育引导新入矫的崔某某引以为戒,遵守法律,敬畏法律,珍惜现在的“自由”,珍惜矫正机会,在矫正期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