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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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31期:第0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1-22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陶莉钢: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天瑞得热力有限公司诉被告陶莉钢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疫情防控原因需变更开庭时间,现依法再次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线下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应诉。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庭,则采取线上开庭,请于开庭前3日内,通过拨打12368热线与本院取得联系,确定线上开庭渠道,如有异议亦于上述指定期限内与本院联系。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梁继栋:

本院受理原告呼和浩特市天瑞得热力有限公司诉被告梁继栋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现因疫情防控原因需变更开庭时间,现依法再次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线下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应诉。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庭,则采取线上开庭,请于开庭前3日内,通过拨打12368热线与本院取得联系,确定线上开庭渠道,如有异议亦于上述指定期限内与本院联系。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张丽:

本院受理原告王埃荣诉被告张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疫情防控原因需变更开庭时间,现依法再次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线下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应诉。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庭,则采取线上开庭,请于开庭前3日内,通过拨打12368热线与本院取得联系,确定线上开庭渠道,如有异议亦于上述指定期限内与本院联系。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王图雅:

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被告王图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疫情防控原因需变更开庭时间,现依法再次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开庭方式为线下开庭,请按时前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应诉。如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庭,则采取线上开庭,请于开庭前3日内,通过拨打12368热线与本院取得联系,确定线上开庭渠道,如有异议亦于上述指定期限内与本院联系。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特木尔其其格: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与特木尔其其格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特木尔其其格偿还借款本金74683.74元、分期手续费1285.05元,暂计至起诉之日的利息12589.88元、滞纳金4261.8元,共计欠款92820.47元。2.要求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催收费用,律师费4000元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以上共计96820.47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2)内0102民初38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刘伟锋:

本院受理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与刘伟锋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刘伟锋偿还借款本金199286.29元、分期手续费4064.36元,暂计至起诉之日的利息308603.25元、滞纳金11518.32元,共计欠款523472.22元。2.要求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催收费用,律师费4000元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以上共计527472.22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2)内0102民初425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赵劲松: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与被告赵劲松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4510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及逾期复利、罚息等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580.68元,累计欠款145680.6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并要求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催收费用,律师费5000元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以上共计150680.68元。事实与理由:被告赵劲松向原告申请信用卡消费后未按约还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2)内0102民初18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尤龙: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城支行与被告尤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3500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及逾期复利、罚息等至本金偿还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起诉之日为89.21元,累计欠款93589.21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并要求被告承担实现债权的催收费用,律师费3000元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以上共计96598.21元。事实与理由:被告尤龙向原告借款后未按约还款。)、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2022)内0102民初18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杨玉先:

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军诉被告杨玉先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622民初21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王伟:

本院受理刘翠琴、王美丽、崔健申请执行王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由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本院依法向你送达(2022)内0602执恢963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执行财产分配方案,逾期即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王飞:

本院审理的原告李振富诉被告王有兵、王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被告王有兵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为:一、请求撤销东胜区人民法院(2022)内0602民初4457号民事判决书,改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二、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二楼诉讼服务中心一号窗口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那仁达来:

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彪与被告袁伟林、袁明刚、那仁达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内容摘要(驳回原告张文彪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00元,由原告张文彪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审管办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郭丽霞:

本院受理原告郭玉英与被告郭丽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602民初345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郭丽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一次性偿还原告郭玉英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从2021年3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折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驳回原告郭玉英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58元由被告郭丽霞负担2416元,原告郭玉英负担942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二楼诉讼服务大厅2号窗口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贾春燕: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川影视西街支行与被告贾春燕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25民初1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马磊: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川影视西街支行与被告马磊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25民初12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杜保保:

本院受理原告张富云、刘艳鑫与被告杜保保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内0125民初6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余磊:

本院受理的原告袁伟明诉被告余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602民初35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余磊于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袁伟明借款7万元以及从2012年5月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2020年8月20日前按照月利率2%计算,2020年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二、驳回原告袁伟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61.68元,由被告余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二楼2号窗口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东胜区浩斯派对酒吧:

本院受理原告孙涛诉被告东胜区浩斯酒吧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广告物料制作费1769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王如意:

本院受理原告杨子闯与被告王如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02民初53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摘要:一、被告王如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偿还原告杨子闯借款本金22000元及利息141.17元;二、驳回原告杨子闯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5元,由被告王如意负担419.34元,由原告杨子闯负担205.66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二楼一号窗口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鄂尔多斯市天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李研与被告鄂尔多斯市天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内0602民初435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鄂尔多斯市天力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退还原告李研保证金252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诉讼服务中心1号窗口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崔林霞:

本院在执行兴和蒙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冯永亮、崔林霞、魏忠、张月芳、魏婷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2020)内0924民初733号民事判决书,该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中,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告知书、拒不履行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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