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九斤: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7798号原告陈玉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关九斤偿还借款30200元,2.要求支付利息16308元;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关九斤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6日
布占龄: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7794号原告陈红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与被告布占龄离婚,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布占龄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8年12月14日下午3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6日
庞福玲:
本院受理原告长岭县大兴镇瑞丰化肥种子经销处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8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1日
朱金贵:
本院受理原告鲍代兄与你、白初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499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1日
王国富(又名王国福):
本院受理的(2018)内0521民初7792号原告王斯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王国富偿还借款4080元,支付利息1044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王国富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10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6日
白百岁: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鑫丽装潢材料商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0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1日
卢英俊:
本院受理原告毛敖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0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1日
丁乌力吉:
本院受理原告通辽市施乐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05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1日
桂柱:
本院受理原告白银花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内0521民初5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