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通行证被抓
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全民抗疫、依法抗疫已成为了当前的主流,但仍有一些群众抱着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为疫情防控“添堵”。鄂尔多斯市各级执法部门、司法部门高举惩治“利剑”,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让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号角在疫情防控战场上“吹”得更响。
未按规定报备1人被拘留
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10月21日晚,张某与从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来到东胜区的亲属郭某就餐,得知郭某与杭锦旗高风险地区有过接触。此时,张某应当主动向社区报备,但她怕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而没有报备。10月26日,郭某向其告知自己核酸检测确诊阳性,张某慌忙进行报备。张某未及时报备的行为致多人受到停学或隔离影响,造成严重疫情风险传播隐患。东胜区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的处罚。
静默期聚众赌博5人被处罚10月29日,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树林召镇旧市场巷内张某某在全旗疫情防控静默管理期间,容留李某、曹某、吕某某、商某某4人非法聚集参与赌博,并提供赌博工具。基于以上事实,达拉特旗公安局依法给予李某、曹某、吕某某、商某某合并罚款400元并没收赌资的处罚;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并对其持有的赌博工具麻将牌、电动麻将桌予以收缴。
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52家经营场所被处罚
为确保“场所码”的应用无死角、全覆盖,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公安局嘎鲁图第一派出所第一时间出动警力120人次,对公安业务覆盖的服务对象进行全面梳理摸排,检查经营场所687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法对52家未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经营场所进行了处罚。
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鄂尔多斯市各级执法部门、司法部门拿起法治利器向涉疫违法行为说“不”,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