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QY-ZZ2022-09-012号),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相关下属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以下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承担担保合同约定的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