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打击“利剑”抄制假“老窝”起纠纷伤人致死22年后终落法网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丢了饭碗悔之已晚精准研判线索铁警抓获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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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26期:第08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2-11-09

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丢了饭碗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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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邱瑢)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已经深入人心,作为一名以驾驶营运车为职业的驾驶员更应该时刻牢记这条“红线”。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达拉特旗大队就办理了一起这样的交通违法案件。

当日,达拉特旗交管大队民警在树林召镇运煤线执勤时,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号牌为蒙B号牌的重型罐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在对驾驶人王某进行询问时,王某却支支吾吾,言语含糊不清,并且口中散发出浓浓的酒味,民警立即对王某进行了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驾驶人王某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详细调查发现,其所驾驶的车辆行驶证载明使用性质为营运,也就是说,王某已构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王某自述,当日12时至13时许,其在树林召镇家中和朋友喝了两瓶啤酒,喝完酒后大概16时40分,王某驾驶重型罐式货车,从二贵壕荣华场内装上石灰出发,准备去亿利电厂卸货,其自认为很“清醒”,打算卸完货后就“收工”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予以王某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王某因抱侥幸心理酒驾上路丢了饭碗,悔之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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