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各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催收下列主债权及担保债权(见清单)。现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主动履行贷款本息偿还义务,否则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依法追偿。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8-6625310;地址:杭锦后旗陕坝镇河酒南路政务中心对面陕坝农商银行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债权金额截至2022年11月4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借款人、担保人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延续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清偿责任。内蒙古陕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