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讯 前不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乌兰察布市消防救援支队荣幸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这是该支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持续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证明。
近年来,该支队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新使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民族团结进步与消防救援任务的融合发展机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救民于水火、助民于危难”的铮铮誓言。
在灭火救援工作中,该支队打赢了雪原乳业“2·5”火灾、伊东化工“4·24”氯乙烯爆炸、瑞盛新能源“11·07”喷炉起火等大仗硬仗,并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十四运”、神舟系列飞船落地回收护航、国庆70周年、建党100周年、冬奥会、残奥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构建平安和谐乌兰察布作出了重要贡献。
(郭成李中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