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美艳通讯员程晓林)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班,于10月22日至11月10日期间,坚持靶向施治,聚焦自治区检察院确定的八项重点内容,对2018年以来,化德县检察院、集宁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和互查。
通过自查和互查,发现两院在坚持检委会议事规则方面总体上做得较好,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安全措施有力。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临时提交议题、委员发言责任心不强、案卡填录不规范等不足和问题。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旭东强调,要严格检委会上会议题提交程序,业务部门一定要在召开检委会前一天,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递交检委会办公室,确保有足够时间翻阅案件和完成会前处理程序;针对自查和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要及时进行整改;要完善检委会委员责任追究措施,对检委会上发言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错案的委员,追究其相关责任。